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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搬家知识

搬家公司:小心低价!

来源:www.ttwbj.cn 发布时间:2020年04月23日
搬家公司:小心低价!
搬家速运是众多消费者都会涉及到的消费服务,搬家公司的广告、电话在居民小区、街道等地随处可见。但目前,国家尚未制定搬家行业的相关标准,因此部分搬家公司利用这些漏洞设置了多种陷阱欺骗消费者。


陷阱一:低价吸引客户,搬时坐地起价

目前,国内大部分城市搬家公司的默许价是每台车300元到500元,大多通过电话商谈。而某些搬家公司抓住部分消费者贪便宜的心理,先是报出较低的价格,搬家当天再以各种理由要求加价,少则二三百,多则近千元,甚至还有搬家公司把客户的物品先搬上车,到达目的地后再坐地起价的恶劣现象。

陷阱二:车厢设置夹层,厢内藏有乾坤

很多消费者有这样的疑问:明明东西不多,怎么就需要装两车呢?目前市场上的搬家公司使用的都是厢式货车,但个别搬家公司为了利益往往在车厢上做文章,看似4米长的箱体,通过在箱体内设置夹层,用钢板堵上几十公分,缩小车内面积,原本一车就能装下的东西需要两车或另加小车才能装下,从而变相加价。

陷阱三:大件额外收费,处处另需加钱

搬家公司在与消费者沟通时,往往只简单告知钢琴和需拆卸的衣橱等大件需要额外收费,但在实际搬运过程中,尺寸稍大的电视机、冰箱、洗衣机等均按照大件计费。此外,楼层高了要收楼层费,书本多了要收超重费,车辆停放的位置距离单元门远了要收费,天热了再额外收取辛苦费,总之处处加钱,不给就不卸货。倘若消费者在装车前提出另找公司,还需补偿空车费。

陷阱四:预约不签合同、搬完不开发票

个别搬家公司是临时搭班子,现找搬运工人,消费者打电话咨询时,一般承诺会签合同,但搬家时会以忘带或其他说辞拒签合同,搬完家收费时不开具发票或收据,其目的就是为了出现问题时推脱责任。


针对上述情况,消费保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:

一、准备搬家时,先通过电话或网络查询搬家企业注册登记情况,尽量选择有明确登记信息、固定经营地址的正规搬家公司。

二、在预约搬家前,一定要与搬家公司谈明细则:从哪搬到哪、具体楼层、有无电梯、有什么物品、家具是否需要拆装、有无单独收费项目、是否签合同、是否开具发票等,确保搬家公司不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加价。

三、搬家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货车,看车厢是否被人为加厚、车厢内是否有夹层等,在装车时也要督促物品的摆放,避免内松外紧浪费空间。此外,还要做好监督工作,在搬运过程中不要离开现场,以免丢失物品无法厘清责任。

四、预约时提前声明,不签合同不付费,合同条款签的越详细越好,搬完家索要发票或收据。一旦发生纠纷,保存好证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,以便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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